臺北縣95年度志願服務評鑑委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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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95年度志願服務評鑑委員意見
天主教失智老人中心社工室主任陳俊佑
在「服務生活化、戶戶能參與、志工在北縣、四通又八達」的政策願景下,臺北縣的志工隊數及人數,從民國92年415隊;30,926人,成長到94年度555隊40,981人。2年來,隊數與人數成長均超過30%,實為全國志願服務績效發展之表率。
本人有幸擔任貴縣2次(93年度與95年度)志願服務評鑑委員,看得到縣內越來越多運用單位為爭取榮譽,展現自信參與評鑑;也看得到評鑑指標的逐年確立,也引導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管理能力的日益增進。如此才是真正的是落實志願服務法規,提升志願服務品質,進而達到充分運用志工人力資源的目的,而進行志願服務評鑑。
本次評鑑重點在為瞭解社會福利類及綜合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成果,經嚴謹的初評及複評後,確立了特選出5名優等(包括社會福利類4名、綜合服務類1名)暨8名甲等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包括社會福利類5名、綜合服務類3名)。個人初步歸納特點與拙見包括:
一、
全國性志願服務團體(如:弘道、生命線)無論組織功能、服務績效、教育訓練及服務倫理與文化之內容,均較地方性團體健全與充實,足供縣內相關志工團體前往觀摩與學習。
二、 社會福利類較綜合服務類入選隊數多,為求公平,往後或許可以分開辦理。
三、
各單位書面資料呈現,較往年更為完備,往後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可以提早公布評鑑指標,讓各單位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以免有單位因資料準備不及未能前來參選,而有遺珠之憾。
四、
不進則退,有些單位評鑑成績因守成,而較前幾年評鑑成績退步,足以各單位共同警惕。期盼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不只重視志工人數的增加,也要重視服務品質的提升與服務內容的策略性發展,如:高齡化、新住民…等議題,一定需要更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的投入,以因應社會變遷與發展之需。
最後,縣內大多數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的督導人員均為兼職,在單位人力成本壓力與志工隊健全發展考量下,建議各單位視服務屬性,提供志工更專業的學習課程規劃,並賦予志工隊幹部及志工本身更多責任,以為本縣志願服務績效提升紮根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