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青少年志願服務研習青少年志工研習心得 | ||
一、從志願服務的角色與功能談起 志工在機構中的角色相當多元, Sieder和Kirschbaum(1977) 認為志工可以扮演的角色有:1.指出需要處置的問題或狀況;2.決定政策;3.提供直接服務;4.募款; 5.擔任組織的發言人; 6.報告和評估社區對機構服務方案的反應; 7.社區計畫的共同行動;8.發展新服務輸送體系;9.擔任弱勢者的代言人或倡導者;10.抗議和社會行動。Jscobson(1993)則將之歸納為直接服務、 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和倡導等角色 (引自曾與曾,2003)。 行政單位認為志工是種低成本的人力資源,可填補政府日益不足之人力(引自呂,2002)。其實,志願服務除了累積國家財富、節省政府經費、精簡人力等經濟效益,也有利國家外交及改善社會風氣的功能。陳(2003)認為志願服務除了單純的助人功能,亦有更高的社會貢獻的功能,包括:1.輔助或替代政府辦理公共服務輸送的功能; 2.提供大眾多元的社會服務;3.深化及擴大非營利組織的服務功能;4.增長志願服者心理和知識技能的成長;5.提供多元的社會參與機會;6.強化社會資本的形式;7.建構公民社會的基礎;8.展現人類高貴的本性。
而增進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服務知時間與品質(引自呂,2002; Brudney, 1995; Knapp, 1994; Ellis, 1999)。但國內多數學者認為志工所能擔任的角色分為:1.直接服務的角色; 2.間接服務的角色;3.行政庶務的角色;4.決策諮詢的角色;5.社會倡導的角色;6.管理的角色(引自曾、曾,2003) 二、老人諮詢志工的角色與功能 依據目前我國老人諮詢之服務現況將諮詢志工的角色與功能歸納如下: (一).直接服務的角色:
(二).間接服務角色
(三).行政庶務的角色
(四).決策諮詢的角色
(五).社會倡導的角色
(六).管理的角色
結論與建議 台灣老人諮詢服務的發展雖時間才滿十年,但隨著大量志工人力資源的投入與志願服務法暨祥和計畫的落實與推展,志工的角色與功能亦日趨多元與全方位發展中。但在我國政府「先經濟、緩社福」的政策基調及長期「殘補式社會福利」及強調「家庭責任」的意識形態下,我國民眾對於社會福利的使用,存在著深度的辱印感(stigma);使得各個諮詢服務中心的使用率無法維持一定水準,除非定期的公益廣告宣導,或特殊活動辦理期間,才得以見到諮詢服務量之提升。同時,因為服務對象是老人,因為聽力、視力的退化,更加深了主動使用諮詢服務的障礙;故主動問安或登門拜訪將成為未來諮詢志工重要的工作內容。
參考文獻 內政部統計處(2007,1月19日).九十六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取自http://www.moi.gov.tw/stat/ 王淑瑛(2000,4月22日).照顧農村銀髮族將設50處諮詢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取自http://www.tari.gov.tw/news/農業新聞剪報/2000-4/農業新聞剪報-4.22-2.htm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6).中華民國台灣95年至140年人口推計.台北:行政院經建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規劃處。 朱南子(2001).序.於陳宇嘉編著.老朋友的約會-老朋友專線老人學演講實錄.台中:財團法人曉明文教基金會曉明之星出版社。 李聲吼、林品妍、何景圖、黃鈺雯、郭乃華、李函雀、王君美(2001).非營利組織志願工作人員參與動機、工作滿意度及組織承諾之研究.生活應用科技學刊,3(3),325-346。 呂朝賢(2002).對我國志願服務法的若干反思與建議.台大社會工作學刊,7,203-241。 林本喬(1995).諮詢在諮商督導中的運用.諮商與輔導,120,22-27。 邱獻輝(2003).諮詢的基本概念探究.諮商與輔導,216,2-10 。 徐震、李明政、莊秀美(2000).社會問題.台北市:學富文化。 陳宇嘉(2001).關懷銀髮心,老朋友專線來牽成─簡介老朋友專線.於陳宇嘉編著.老朋友的約會-老朋友專線老人學演講實錄.台中市:財團法人曉明文教基金會曉明之星出版社。 陳金貴(2003).志願服務的內涵.人事月刊,36 (5),6-15。 曾煥裕(2002).台北市獨居及失能長者生活狀況調查研究,台北市政府專題委託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台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曾華源、曾騰光(2003).志願服務概論.台北:揚智文化。 賈紅鶯(1999).諮詢的基本概念及其在學校輔導上的應用.諮商與輔導,141,2-9。 楊玲珍(2003,3月31日).大台中地區老人照護諮詢服務中心簡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老人福祉協會網站.取自http://www.elderly-welfare.org.tw/WOET99/publication/number10/10-楊玲珍.htm 蘇寄萍(2002).農村銀髮族諮詢專線志工服務績效之評估.桃園區農業改良研究彙報,48,48-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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