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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警察局警察志工服務隊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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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警察局行政課志願服務承辦人 劉清雲

一、成立緣起:

九十年志願服務法公布實行後,志工理念在全國公務機關廣為推行,本局中和分局員山派出所為有效運用社會資源參與警察公共事務,積極鼓勵民眾參與志願服務,於九十年九月一日成立第一個警察志工服務隊,在受理民眾報案、為民服務及預防犯罪宣導方面,成效良好,本局為擴大服務層面,並以建立「警民合作、共維治安」的觀念,共同打造優質化的治安環境,配合臺北縣政府推動志工服務之理念,遂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函頒本局推動「志工志願服務工作」實施計畫,在各分局積極推動下,九十二年六月卅日時,已成立警察志工服務隊計六十五隊、招募志工一、四二七名;內政部警政署鍳於本局實施志工服務獲得廣大民眾好評,經專案提報後,指示全國警察機關全面推動警察志工服務,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前完成志工遴選及教育訓練,並辦理授證、授旗,截至目前本局計成立八十四個志工隊,共招募志工人員二、00名,對於派出所協助值班同仁受理民眾報案、強化為民服務工作以及加強預防犯罪宣導,發揮莫大的助益。

二、成立目的:

警察由於執法角色定位、一向給人嚴肅的刻板印象,一般民眾非不得已不願進到警察機關尋求服務,本局為扭轉這種刻板印象,依據警政署指示,特別召募轄內熱心人士,成立志工隊,並施予警察服務事項相關訓練,以協助警察服務民眾洽公引導、撫慰受害人、家屬情緒、照顧迷童、失智老人及社區犯罪預防宣導等柔性工作,使民眾不再視警察機關為畏途,並期許透過更和善的服務,使警察與民眾的關係更貼進,使民眾更樂於請求、接受警察服務。

三、志工隊介紹:

本局十五個分局共成立八十個志工隊,平時在派出所協助值班員警受理民眾報案、慰問被害人及其它為民服務事項,於治安狀況需要,由派出所員警配合到轄內實施預防犯罪宣導;局本部刑警隊、交通隊及外事服務中心成立直屬志工服務隊,協助民眾申辦項目服務。另外瑞芳分局特別成立重機志工隊,利用假日在九份、金瓜石地區協助交通疏導及防竊工作。各志工伙伴本「助人最樂、服務最榮」觀念,盡情服務社會。

四、服務項目:

(一)民眾至警察單位報案或洽公,接待來派出所之民眾「請坐、奉茶」。

(二)詢問民眾至所欲辦事項,引導民眾申辦事項、提供諮詢關懷。

(三)協助照顧迷失孩童、失智老人或安撫被害人情緒。

(四)辦理法院寄存送達信件領取。

(五)為民眾代叫計程車。

(六)協助民眾填寫流動人口聯單。

(七)走入社區慰問獨居老人、瞭解民隱民瘼反映相關單位主官(管),以作為決策參考。

(八)發現有急難須救助對象,聯絡社福單位或動員聯繫慈善團體予以救助。

(九)配合員警深入社區預防犯罪宣導,或其他有助於改善社區治安、交通之溝通。

(十)重視社區聯防或警方可為協助,有助於提昇警察形象、地位之服務事項。

(十一)其他適合志工服務事項及當前重要政策推動宣導等。

五、各級員警對於推動警察志工之感想:

推動警察志工以來,派出所多了許多志工媽媽,也多了許多歡笑,每當從烈日、寒風中回到派出所,就會有一杯冰涼涼的冰水或是熱騰騰的薑茶遞過來,一張張笑開的臉,問侯著一聲聲”辛苦了”、”回來啦”對長期在外的警察遊子們或是終日置身於勤務的警察同仁們,那是種”家”的感覺,所以,大部份的同仁們,均一致認為,因為有這群和善的志工媽媽們,才會使單調陽剛的派出所多了一份柔性及溫馨。

六、警察志工對協助維護治安感想:

投入本局的志工,大多是平日賦閒在家的婦女,投入警察志工服務隊,是為興趣,也為添補空虛的心靈,更期能獲得更深入的知識。在邊培訓,邊學習,邊值勤過程當中,不但豐富了自己知識,也增廣了自己的見聞,更看到了人民褓姆辛苦的一面。有人說,志工是一個快樂的傻瓜,這種說法,無論是來自本身的感受,或者是外界的指稱,它代表的意義都是正面的肯定,因為這種不求回報的工作,雖不能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是卻能增加生命的寬度,總之,能與警察攜手共同打擊犯罪、服務民眾,發揮全民力量,共同維護治安,是榮耀亦是幸福。

七、志工隊未來展望:

維護良好社會治安及做好為民服務工作,是社會大眾對警察所企盼、迫切期待的目標。警察同仁或因長期執行勤務,在接待民眾之態度上可能偶有疏忽之情事發生。而志工以柔性關懷之態度來協助服務民眾應可適時彌補。期望經由志工之實施,能縮短警民距離,增進彼此情感交流,而與警察攜手共同打擊犯罪,發揮全民力量維護治安。同時希望志工未來能走出派出所,到校園、社區內做犯罪預防宣導、為民服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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