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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二.招募對象:年滿二十歲以上品性端正,對消費者保護工作具服務熱忱,且確實有時間至本中心服務之一般人士及退休公教人員。
三.報名期間:即公告日起至102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甄選及訓練:
(一)初審:依據報名之資料予以審核。
(二)複審:以面談方式審核。
(三)職前訓練:
1.複審合格人員均需參加。
2.日期:預定102年8月1日(星期四)至2日(星期五)。
3.地點:行政院院本部(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五.未來之任用
(一)服務內容:
1.於消費者中心提供電話或面談之諮詢及紀錄;書面申訴案件之受理。
2.配合運用單位業務需要,進行實地訪查。
(二)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每日分上、中、下午三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中午十二時至十四時;下午二時至五時。
2.原則每週安排一班。
(三)服務地點:本院消費者中心(台北市天津街2號)
(四)注意事項:
      1.如無相關服務經驗,經錄取後,於正式任用前應取得12小時志願服務基本訓練時數,並經過2個月的試用期。
      2.如有相關服務經驗亦取得12小時志願服務基本訓練時數,得免經2個月試用期直接任用。
六.報名方式:
依報名表(如附件)填具個人基本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影本(資料填載不全或未檢附完整資料,可能影響初審結果),以下列方式報名:
  (1)郵寄: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綜合規劃科收
  (2)傳真:02-23417296
  (3)e-mail:s1300183@ey.gov.tw
七.聯絡電話:02-33567720 林士堯
八.為利審查作業之進行,請盡量提供完整之報名資料(於招募結束後如需退回,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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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單位登入
計數器
今天: 3434
昨天: 143143143
本週: 683683683
本月: 3189318931893189
總計: 3536548353654835365483536548353654835365483536548
業務承辦人
業務承辦人
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