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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一)為建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志願服務體系,擴大志願服務功能,提供人民參與志願服務的機會,並於參與志願服務的過程中,得到其社會存在的價值。
(二)積極宣導志願服務理念及少年犯罪預防觀念,鼓勵大專青年及社會民眾積極參予志願服務及社會事務,共同拓展志願服務領域,從事少年犯罪預防工作,促進少年身心健全發展,增進少年福利,降低少年犯罪率及再犯率。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三、招募對象:少年服務志工。
四、資格條件:
(一)年齡:18歲以上。
(二)一般條件:
1、對少年服務有熱忱之社會人士
2、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
3、具備志工服務手冊
【己參加義警、義交、民防、義消、巡守隊者,資格不適】 
(三)專業條件:(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1、就讀大專院相關科系(社工、輔導、心理、諮商)
2、具備輔導專業學識或有相關少年輔導經驗者。
五、招募日期:102年09月1日至102年12月30日止。
六、服務內容:
輔導專線電話接聽、個案家庭訪問、中輟生關懷、少年親職系列講座活動協助、大型少年犯罪預防宣導活動支援協助、志工相關活動參與、板橋區人身安全宣導館值班、其他臨機性交辦工作。
七、服務時間:
(一)上午班:AM 9:00-12:00
(二)下午班:PM 13:30-16:30
 ※每週一至週五,每次服務時數以到班3小時為原則。
八、服務地點:
本隊值班台、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辦公室及經本隊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員評估開案至新北市各轄區進行家訪,未來服務行政區亦包括板橋區人身安全宣導館。
九、招募人數:
    正取32名。
十、報名日期:
102年09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十一、報名方式:
(一)通訊或親自報名皆可。
(二)親自報名者,可於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及下午13:30至17:00至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
(三)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十二、甄選方式:
(一) 書面審核:
? ? 經公開報名後,由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統一彙整報名
表,於招募日期截止後由本隊逕行審核。
(二)面試:
經書面審核合格者,由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通知參加。
。 
十三、錄取晉用:
(一)錄取標準:依面試成績,排定名次擇優錄取,唯若未滿70分則不予錄取。
(二)成績前32名為正取,餘依序為備取候用人員。
(三)正式錄取名單,將公佈於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官方網
站;本隊志工業務承辦人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於報到日準
時報到,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
遞補。
十四、講習訓練:
(一)課程時數必須滿至少72小時,並參與上課評量。
(二)經甄選、課程培訓及實習合格者,由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頒發服務證,成為本隊正式志工。
十五、流程圖:

 

 
十六、聯絡方式:
(一)地址:236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5樓(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二)聯絡人:吳 輔導員
(三)連絡電話:2266-5750分機36
(四)傳真電話:2266-7515,2260-0274
十七、附則:
(一)需遵守「志願服務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推動
志工服務執行計畫」等各項規定。
(二)凡有怠忽職責、行為不檢、背離、影響聲譽或未能服從並配合本隊及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服務宗旨及要求之不適任者,得解任其志工資格。
(三)報名資料涉及個資部分將予保密,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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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單位登入
計數器
今天: 4646
昨天: 160160160
本週: 407407407
本月: 2913291329132913
總計: 3536272353627235362723536272353627235362723536272
業務承辦人
業務承辦人
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