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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學苑12期志工領導訓練
一、主旨:為培育志願服務優秀領導幹部,擴大宣導志願服務理念,俾以強化志工知能,提昇服務品質,進而締造志願服務新猷,共創志願服務佳績。
二、指導及補助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五、訓練時間:103年6月7日、8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2天)。
六、訓練地點:台北教師會館(台北市南海路15號)。
七、訓練內容:共計18小時。
(一)領導志工的原則及技巧
(二)志工及志工督導之心理調適
(三)非營利組織概述
(四)志願服務及社會需求
(五)民主素養及志工團體
(六)如何塑造志願服務文化
(七)領導藝術
(八)即席演講(每人2至2.5分鐘,基本分數70分,演講內容佔考試成績40%)
(九)效益評估(是非題及選擇題,佔考試成績60%)
(十)綜合討論
八、參加對象:各機關、公私立機構或團體完成志工基礎、特殊及成長訓練,且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
九、報名: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03)年5月22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時請以所屬機關、機構或團體名義填妥本會所附之報名表報名(報名表應加蓋單位章戳及負責人簽章),再連同依據「志願服務法」核發之「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1份(含:封面、102年服務時數、基礎、特殊及成長訓練記載之資料)及保證金(每人新台幣500元,請利用郵局現金袋),一併掛號逕寄: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收。(聯絡電話:02-23917766)。
(三)保證金將於本(103)年6月8日綜合討論結束後發還,屆時若無法全程參訓者概不退還保證金,並將該保證金作為本會辦理志工訓練之捐款。
(四)參加人數:含學員及工作人員共計6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而定,額滿恕不接受。
十、經費來源:專案籌措。
十一、附則:凡參加人員全程均無請假或缺席,並經考試成績及格(70分)者,由本會發給結業證明書及訓練時數認證條。
十二、本計畫提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1) 課程表.doc
  • 2) 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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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1
昨天: 151151151
本週: 902902902
本月: 2495249524952495
總計: 3535854353585435358543535854353585435358543535854
業務承辦人
業務承辦人
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