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1. 65歲以上長者
2. 身心障礙者、弱勢族群
3. 社區居民
4.失智或疑似失智居民
服務項目:
1.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
a. 初次訪視65歲以上長者,建檔追蹤管理。
b. 每週一次至長者家中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c. 每週一次致電長者家中,進行電話問安服務。
. d. 老人共餐:協助辦理社區老人共餐活動。
2.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志工:
每周一、三上午9:300至12:30級下午13:33至16:30辦理
認知促進、延緩失能課程。
3. 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活動。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