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1. 65歲以上長者
2. 身心障礙者
3. 社區居民
服務項目:
1. 關懷訪視志工:
(1) 至長者家中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2) 致電長者家中,進行電話問安服務。
2. 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活動。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