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務對象: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者、社區居民
2. 服務項目:
(1) 關懷訪視志工:
a. 每周一次至長者家中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b. 每周一次致電長者家中,進行電話問安服務。
(2) 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活動。
(3) 輔導志工:協助和輔導據點工作人員核銷及行政事宜。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