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1.弱勢個案家庭。2.關懷社福機構。 3.天然災害發生時的緊急協助。
二、服務類別: 1.關懷訪視志工: A.至急難救助家庭或弱勢個案家庭從事訪視及關懷服務,以了解目前其所遭遇的困境,協助其處理及心靈成長。 B.固定時間電話關懷服務。 2.活動協助志工: A.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或課程的會場佈置 及各項活動的協助進行。 B.冬令關懷物資整理、協助發放。 C.緊急天然災害時的賑災物品整理、準備熱食、災區服務…等 3.會務行政志工: 電腦文書處理、文件、文宣建檔、歸檔整理、各項行政庶務協助及會務支援。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