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對象: (1).65歳以上社區居民長者 (2).身心障礙者 (3).弱勢家庭之婦女、青少年 2.服務項目: (1).關懷訪視志工:每週一次至長者家中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2).電話問安志工:每週一次致電長者家中,進行電話問安及來電求助交談做到傾聽與陪伴之服務。 (3).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活動。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