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對象: (1)65歲以上長者 (2)身心障礙者 2.服務項目: (1)關懷志工: a.每週一次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b.每週一次致電長者家中,進行電話問安服務。 (2)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中心舉辦之活動。 (3)陪伴志工:協助每週二次至機構陪伴長者。 (4)就醫志工:協助支援本中心長者就醫協助、陪伴。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