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對象: (1)弱勢家庭兒童 (2)弱勢家庭青少年 (3)身心障礙者 (4)弱勢族群(原住民、婦女、老年等) 2.服務項目: (1)關懷訪視志工: a.每週一次至高關懷少年家中從事關懷訪視服務。 b.每週一次致電高關懷少年,進行電話問安服務。 (2)活動志工:協助支援本會舉辦之活動。如戶外體驗營、父母成長團體、親子互動營、小記者培訓營等。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 02-2981-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