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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責任,快樂做志工

文化大學社福系副教授郭登聰

近些年來有關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發展和推廣,廣泛被重視和關注。企業打破其傳統被認定僅是追求利潤或是賺錢為目的的刻板印象,改採以社會參與或關心社會課題的形式或風貌,以展現其對社會的責任及承擔。儘管這種改變或轉型,仍被視為懷抱不良動機或企圖,甚而有著批評此為一種偽善或包裝。先不討論其內在動機是否純正或是偏差,企業願扭轉其固有的思維,對此積極和正面的角度來推展和進行,確是值得肯定和接納。企管大師麥可波特曾為文,直指現今的企業對於社會責任的履踐和實現,應被視為是與企業發展有關的一種策略運用及看待,此話更明確的點出現今企業對其社會責任的態度和價值,由此更可形成更正向的力量和利器,以利企業的發展和成長。企業藉由此等運作,除可為其帶來社會的肯定和支持之外,更可因此獲得取應有的利潤或好處。

順此,可以樂見企業對於其所謂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踐和實施,已尋得其支持和基礎,也因此可見到現今各企業分別以各種形式或方法來實現其社會責任。這包括自己成立與公益、慈善、環保或相關社會服務有關的基金會,並且聘用專業人員來從事或推展此項業務。其次則是由企業所成立的基金會編列預算或經費,去支持或協助現行已從事該項服務的團體或組織。再者則是企業所成立的基金會與其他公益組織或團體,共同進行相關課題的倡導或宣傳。另外,則是企業從自身的事業單位或生產單位,以身作則的推動相關工作,尤其是在環保或生態的層次最為常見。最後則是企業鼓勵員工主動或自主的參與或加入志願服務的工作,以企業志工的方式開展其另類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

事實上,對於企業志工的內容和活動,已有多樣的呈現。包括企業鼓勵員工參與自己公司或組織所從事的社會公益活動。例如公司定期到安養院所或相關機構去慰問或關懷,或是到此單位從事志工服務,陪伴這些老人或是福利案主,另則是提供餵食或聊天的工作。或是由企業與現行社會福利或相關公益組織合作,派遣員工去從事各項服務,從電腦教學及維修,行政事務及活動的帶領或引導。大致而言,這種企業志工的形式或方法是極為廣泛和多元,並沒有一定的要求或規範。其整體工作的推動,原則是根據下列的重點,(一)、如何發揮員工的專長(二)、如何結合企業的資源(三)、如何滿足服務的需求(四)、如何讓企業能彰顯其特色(五)、如何引發社會的關注。當然對於企業而言,儘管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是其職責或策略,但是當其把此工作從企業本身的經費或預算,轉變到人力的投入,尤其是在員工方面的參與,可能有諸多的事項值得注意。首先要瞭解的是,是否企業把員工參與志工做為一個企業政策看待,也就是它是不是一個單項或片面的活動,其次企業是否有一套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制度之建立,但這套制度可能要考慮到,是否會讓員工感到壓力或被迫,再者則是對於員工參與志工是否有一完善和整體的規劃,到底是由企業來做主,或是由員工自行處理,第四則是員工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如何在不妨害到員工的權益或福利的前提下進行,第五到底企業對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是一項有計畫的安排,甚而是可形成一套員工生涯規劃的討論,或是只是一個短暫性活動,第六企業對於員工參與志工的規畫是由哪一個部門負責,或是放任員工自理,第七員工對志工只是一件奉命行事的工作,或是此為其對生命價值的反省,最後員工如何從配合企業或公司,轉而可以跨越此範圍而成為自主的行動,不受公司的限制。

顯然,企業鼓勵或要求員工參與志願服務,不應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意義,而是應該仔細去考量其中所可能產生的問題及困擾。正如同上述所提,畢竟並不是員工皆認同企業的社會責任的作為,那怕是認同,但也以不妨害到員工的自主或志願為前提。因此每個企業要非常清楚且明確讓員工瞭解,到底擔任志工的的意義為何,儘管這之間可能有企業的目的和方向,但這應如何與員工的意願相互結合。更清楚的說,倘若這種公益或慈善的思維或作為,並不只是企業追求,而是員工本身已存有的想法或行動,那將是一個最佳的組合;反之,倘若是員工尚無這種想法或行徑,其可能認為是被壓迫或要求的配合,屆時,可能對企業而言,是如何去說服或感動員工,使其能體會或瞭解從事志工的價值和意義,尤其是並不全然是基於公司或企業的意圖。對此,在企業或公司方面,可能就要寄出善意或以真正的行動來證明,不致使這個美好的善行被操作和扭曲。這所傷害的可能不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失敗,更重要的是員工良知善行被汙染和破壞。即是如此,顯見企業在面對這項重要志工的行動時,是需要非常慎重和小心。而前述包括如何透過政策、制度或管理的各種體制進行及連結,都是不可缺乏或忽略,否則結果將是會有副作用出現。

「企業有責任,快樂做志工」這句話應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個呼籲和提示。也就是企業應面對社會的變遷及衍生的問題,去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而在履現此責任的過程中,又將如何的引領及結合員工,使其能志願或自主的參與這項服務的工作,而這更是需要一個有制度的作為才得以實現,否則在推動這項志願服務工作,沒有完善的典章規則的規劃或是程序流程的設計,如此將可能使員工參與志工的行為成為一種傷害或挫折。也即是企業倘若能有一完善制度及建構,那麼員工將會是快樂的做志工。屆時,將是使企業、員工與社會大眾皆能蒙受利益和善果,此是眾所希冀和期盼,面對社會的變遷及發展,各種問題的產生和挑戰,相對的也有不同價值和意義的突破和呈現。企業打破其傳統守舊的觀念,員工亦將投身志工做為工作與生命意義的結合,這將是一個新的趨勢和典範的開始,因此更需要審慎以待與達成圓滿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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