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參選條件:符合下列資格之志工團隊:
(一)於108年12月31日前在各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政府立案)成立滿3年以上之志工團隊。
(二)志工團隊人數達20人以上,且對推動志願服務工作,確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近5年(104年至108年)未曾獲本部獎勵者。
(獲獎紀錄公告於本部志願服務資訊網/公告區/最新消息,網址:https://vol.mohw.gov.tw/)
*志工團隊109年6月12日前截止申請!請盡速把握!
完整內容請見附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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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