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目的﹕為培育優秀志願服務人員,宣導及灌輸良好志願服務理念及提昇服務品質,以強化志工專業知能,熟悉工作環境,強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於志工的專業訓練,特辦理本特殊訓練。
二、計畫依據﹕內政部志願服務法第九條。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新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五、活動地點:社政大樓3樓集會廳(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六、活動時間:103年5月23日(五)上午8時5分至下午17時10分。
七、活動內容:志工特殊訓練課程共計十二小時。(詳見附件一)
八、參加對象:新北市已備案之社會福利類或綜合服務類團隊,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安排曾經接受基礎訓練之志工參加,共計100人。
九、報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15日(額滿為止),一律請上「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報名。【https://vtc.org.tw】於報名截止日前恕不接受傳真、電話等其他報名方式!
十、連絡電話:2272-5082;傳真:22725084;聯絡人:王世媗社工員
E-mail:f2725082@ms65.hinet.net
十一、注意事項:
1.第一階段課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為志工運用單位之服務課程,故請各單位志工督導務必於上課前先為自己單位志工授課,並於5/21前郵寄或上課當日繳交上課講義(業務簡介、服務內容介紹)、簽到表(請用本會所附表格附件二)及活動照片(電子檔),本單位會依此證明給予志工結訓證書。
2.本課程限志工運用單位團體報名參加,不受理志工個人報名,每一個運用單位以10人為限,若網路報名使用操作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TEL:29819090
3.上課當天請繳交1吋或2吋大頭照一張!為核發結訓證書之用!
4.本課程需全程參與始發結業證書!無法全程參與者(有遲到或早退
之情形),不發給結業證書及研習條。
5.如因事不克參加,請預先電話取消【至少3天前】,未配合者往後本會對其保留報名受理權。
6.請自備環保杯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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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