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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管理員 - 不分類 | 2012-07-11 | 人氣:1422

新北市101年度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表揚新北市績優志願服務人員及志工團隊,倡導志願服務無私奉獻精神,提昇本市志願服務品質與形象,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依據:志願服務法及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四、執行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五、獎勵資格:
(一)志工個人: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持續參與新北市志願服務工作2年以上之志工。
(二)志工團隊: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備案或備查滿3年,志工人數達20人以上,且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70%以上之志工團隊。       
六、評選內容及獎項:
(一)志工個人:
1.服務時數及年資: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持續參與新北市志願服務工作,服務年資滿2年以上者,累計服務時數分別達1,800小時、1,200小時及600小時以上者,可分別頒授金心、銀心、銅心服務徽章及得獎證書。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96年7月9日至101年6月30日止,於新北市境內服務之年資與時數。
2.志工服務績效具特殊貢獻者:
(1)服務態度:參與服務之動機、服務出勤狀況、與受服務對象互動之狀況。
(2)群性表現: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工督導及志工之間互動情形。
(3)年資時數:志工於新北市境內從事服務年資與時數,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90年1月20日至101年6月30日止,於新北市境內服務之年資與時數。
(4)服務事蹟: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具體事蹟或貢獻、服務品質及效率。
    獲選特殊貢獻獎之志工,頒授志願服務特殊貢獻獎座及得獎證書。
(二)志工團隊:志工人數達20人以上,且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70%以上,並於98年以前(含98年)完成備案或備查迄今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評選內容包含組織管理、教育訓練、服務績效、資源運用及創新方案等(詳附件1),成績優良之志工團隊,頒授績優志工團隊獎座及得獎證書。
七、推薦方式:
(一)志工個人:
1.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101年8月10日前函報本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2.本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審查前項資料並造冊(附件2),於101年9月10日前送本府社會局辦理評選。
3.志願服務特殊貢獻獎之遴選名額,以各目的事業機關100年12月底所備案或備查及所轄之志工團隊總數為基準,10隊以下每隊可推薦1名,超過10隊者,每增加10隊可再推薦1名,不足10隊者以10隊計。特殊貢獻獎之徵選由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推薦後,於101年9月10日前送本府社會局複審選出50名。
4.凡曾獲頒本辦法所定獎項之一者,不得重複推薦。

 (二)志工團隊:
1.由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期考核,遴選所屬績優志工隊後,於101年9月10日前造冊(附件3)並檢送相關資料送本府社會局辦理評選。
2.志工團隊之遴選名額,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前1年12月底所備案或備查及所轄之志工團隊總數為基準,每50隊得遴選1隊,未滿50隊者,以50隊計。績優團隊之徵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推薦後,再由本府社會局複審評選出績優團隊20隊。
3.曾獲本府志工團隊獎項者,於得獎後3年內,不得再遴選。
八、推薦應備文件:
(一)志工個人:
1.申請獎勵事蹟表(附件4)。
2.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附件5)。
3.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及內頁時數)。
4.申請特殊貢獻獎之志工,除上述應備文件外,另須檢附推薦表(附件6)。
(二)志工團隊:
1.新北市志工團隊基本資料表(附件7)。
2.研提志願服務團隊3年(自98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止)服務績效之書面報告各一式8份(正本1份、影本7份)。
3.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之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佐證服務成果資料及服務活動照片10張。
 九、注意事項:
(一)資料規格:
       請用A4規格紙張,WORD標楷體14號字型,邊界上下2公分、左右2.54公分,固定行高23 pt,橫書繕打,編列頁碼。影印文件亦請用A4規格紙張,以期文件裝訂整齊。活動相片4×6格式,附說明。  
(二)所送資料概不退還,由送件單位自行留底。
(三)每位志工每年以申請1種獎勵為主。
十、評審方式:
(一)初審: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依據本實施計畫審查並造冊函送本府社會局彙辦評選。
(二)複審:由本府社會局聘請3名志願服務領域之專家學者或實務工作者,及本府人員2名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複審評選。
十一、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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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人
業務承辦人
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
電 話:02-2960-3456
 轉 3858 陳冠宇(志願服務綜合業務、世壯運、榮譽卡、教育訓練)
 轉 5642 張華珍(志願服務隊備案、社綜類評鑑、高齡志工保險、志工保險、志願服務補助)
  轉 3629 洪愷宏(志願服務獎勵、紀錄冊)
傳真:8965-0420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2-2981-9090
 主  任:蘇玫瑾
 社工組長:李柔儀
傳真:02-2981-9055
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3樓